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公安厅 湖北省民政厅 湖北省司法厅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湖北省总工会 共青团湖北省委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0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15902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发布机构: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29日 08:45:00 文  号:鄂人社发〔2024〕1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31日 18:00:00 名  称: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公安厅 湖北省民政厅 湖北省司法厅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湖北省总工会 共青团湖北省委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0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31 18:00 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疾控局、总工会、团委,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各客运站段: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民工工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部署,进一步做好春节前后我省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让广大农民工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0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4〕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研判形势。春节前后是农民工返乡返岗高峰期,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十分重要。省人社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旅厅、省疾控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等部门和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建立2024年春节期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协作机制。各地要充分发挥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作用,相应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工作举措,务求工作实效。要积极摸排春节前农民工返乡、节后返岗及企业用工需求情况,科学研判春节前后农民工工作形势变化,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趋势性问题,提前制定好工作预案,有针对性强化工作举措。各地在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请及时上报,相关部门积极予以协调解决。

二、明确重点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各地要认真对照人社部明电〔2024〕1号通知要求,紧密结合部门行业工作职能,把握工作重点,压实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方案,加强监测分析、信息共享和综合协调,同向发力、形成合力,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人社部门要充分发挥好服务行动协作机制作用,做好就业和培训服务,开展各类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强化职业指导服务,开展“春风送技能”专项行动,引导农民工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强化日常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维护农民工工资报酬、休息休假等劳动保障权益;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失业农民工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公安部门要做好出行服务,引导农民工错峰返乡返岗,加强重要交通节点巡查管控;及时发布交通、天气等信息,对道路拥堵情况进行提前预警,开展农民工交通安全宣传,加强出行安全管理。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农民工纳入救助范围,足额发放救助金,及时解决农民工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基本生活困难。司法行政部门要开展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做好农民工法律服务,将进城务工人员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服务对象,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开辟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交通、铁路等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点对点”包专车、专列(车厢)服务,组织青年志愿者在农民工出行集中的交通站场,提供引导咨询、票务协助、行李搬运等服务。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负责组织开展以“春到万家——迎龙年、过大节”为主题,以“荆楚文艺轻骑兵”、遇见·2024湖北省迎新春新民乐汇演、“村晚”、年画展、农民画展、乡村好物推介、民俗以及图书馆里过大年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民工慰问系列活动,展现新时代农民工精神风貌。疾控部门要加强传染病防控指导和健康宣教,引导农民工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在返乡返岗途中及人员密集场所做好个人防护。工会组织要针对生活困难的农民工群体进行走访慰问和关爱帮扶,组织“送温暖进工会驿站”,广泛开展送礼包、送福利、送服务等“暖心三送”活动,鼓励为农民工提供健康包。团委要积极开展“童心港湾”建设工作;做好农民工子女“寒假托管服务”工作,加强对农民工子女的关心关爱。

三、营造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情况。各地要加强与主流媒体、新媒体合作,综合利用线上线下各种媒体渠道,积极宣传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优秀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加强舆情监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0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的通知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公安厅

湖北省民政厅

湖北省司法厅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湖北省总工会

共青团湖北省委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