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人社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人社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三、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七、关于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人社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部门公开表2)
三、部门支出总表(支出功能科目)(部门公开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部门公开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公开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公开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公开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部门公开表8)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部门公开表9)
2023年度部门预算于2023年1月12日经潜江市财政局批复(潜财预[2023]1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信息予以公开。
第一部分 人社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区域人才合作。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和创业扶持政策,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相应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拟订全市企业年金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全省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实施办法、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中央、省转移支付社会保险资金和市级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基金预算的执行,承担参加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承担市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负责全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组织实施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拟订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技工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的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牵头实施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市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和集体、机关工勤人员和集体的奖励规定,对事业单位和主管机关(部门)的奖励行为进行备案和监督。
(七)贯彻实施全省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全市企事业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监督检查企业劳动标准政策和劳动定额标准实施情况。
(八)实施国家功勋荣誉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组织实施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拟定全市协调劳动关系的政策并完善相关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指导用人单位订立集体合同工作,组织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主管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一)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对外交流和培训工作。
(十二)指导全市区镇场处及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贯彻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我市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我市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类民办学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国家规定权限审批监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类民办学校由市教育局按照国家规定权限审批监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列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 财政全额 |
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 财政全额 |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财政全额 |
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局 | 财政全额 |
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 | 财政全额 |
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处 | 财政全额 |
市劳动监察支队 | 财政全额 |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财政全额 |
市技工学校 | 财政差额 |
市就业训练中心 | 自收自支 |
市竹根滩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财政全额 |
市高石碑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财政全额 |
市积玉口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财政全额 |
市渔洋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财政全额 |
市王场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财政全额 |
市熊口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财政全额 |
市老新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财政全额 |
市浩口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财政全额 |
市张金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财政全额 |
市龙湾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财政全额 |
备注:10家人社中心事业全额人员预算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编制。
第二部分 人社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2245.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8043.59万元,增长81.99%,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加大对养老保险补助支出,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20000万本次纳入部门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845.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0万元。支出预算为62245.0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745.06万元、教育支出1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000万、国有资本经营支出400万元;按支出类别分为人员类项目2937.90万元、运转类项目支出1578.6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57728.53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为工资福利支出3900.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86.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951.62万元、资本性支出61.14万元、对企业补助44.98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30000万。
二、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845.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643.59万元,增长22.35%,主要原因是财政加大对养老保险补助支出。按支出类别分为人员类项目2937.90万元、公用经费项目584.87万元、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993.7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37328.53万元。
三、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22.77万元,比上年增加413.21万元,增长13.29%,主要原因将公务员基础性绩效奖年度考核奖及全额事业人员增量纳入年初预算。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881.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性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84.87万元,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水费、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12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
四、关于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1.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4.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9.75万元,下降41.61%,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二是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五、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0000万,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专款专用。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关于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教育支出。本部门2023年收支总预63409万元。
七、关于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收入总预算634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845.06万元,占6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00万元,占31.5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0万元,占0.63%;事业收入300万元,占0.47%;其他收入638.13万元,占1 %;上年结余结转225.82万元,占0.36%。比上年增加27424.57万元,增长76.21%,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加大对养老保险补助支出,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20000万本次纳入部门预算,三是新增11个单位纳入2023年预算。
八、关于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支出总预算6340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支出3668.41万元,占5.79%;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018.3万元,占1.6%;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993.76万元,占1.57%;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57728.53万元,占91.04%。比上年增加27424.57万元,增长76.21%,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加大对养老保险补助支出,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20000万本次纳入部门预算,三是新增11个单位纳入2023年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公用经费)1018.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了252.18万元,增长32.92%,主要原因是新增了11个单位纳入2023年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2.9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标准限额以上的办公设备购置、复印纸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不含新增单位)共有国有资产原值5836.13万元。一是公务用车11辆,价值193.25万元,电动自行车5辆,价值2.06万元;二是通用设备数量784个,价值620.82万元;三是家具/用具/装具数量1560个,价值120.95万元;四是房屋及构筑物附属设施价值4544.60万元;五是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面积18183.65㎡,价值141.60万元;六是专用设备数量14个,价值4.13万元;七是软件数量3个,价值208.72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8个58722.29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36个38322.29万元(含基金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1个2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个400万元,确保各机构正常运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中央、省级专项资金、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和非税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人社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部门公开表2)
三、部门支出总表(支出功能科目)(部门公开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部门公开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公开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公开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公开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部门公开表8)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部门公开表9)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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