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50号)要求,现将全市21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日(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4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联系反映。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详实的佐证材料,以便调查核实。
监督电话:0728-6298803
附件:潜江市2023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情况公示表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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